闭路系统及多媒体教学设备的
管理 规 定
重医校〔2008〕12号
为了加强学校闭路系统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严格学生行为规范,培养学生爱护公物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规定:
一、明确管理责任
1、各班教室的闭路系统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由总务科负责统一配置和调整。
2、班主任为该班闭路系统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责任管理人,负责本班闭路系统和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工作。
二、闭路系统的管理
1、各班电视机及其遥控板由总务科统一编号,其编号与教室编号一致。各班级闭路系统设立专人负责管理。
2、各班由责任管理人于开学初和学期末到总务科办理借用和归还手续。使用过程中如造成损坏和丢失,按照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3、班级闭路系统管理人要严格进行管理,上课和课间不得开电视。开电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00、下午放学到新闻联播结束;周末:作息时间范围内。如有违反,一次处罚50元。
三、多媒体教学设备的管理
1、多媒体教学设备每套(多媒体控制桌及钥匙、投影仪、电脑、遥控板、激光翻页笔等)由总务科统一编号,其编号与教室编号一致。
2、各班由责任管理人于开学初和学期末和总务科办理借用和归还手续。使用过程中违规操作或非法操作所造成损坏或丢失,按照学校公共财产管理规定进行赔偿。
3、各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要设立专人负责管理。要求严格进行管理,要进行合理化的管理,避免对多媒体教学设备进行违归操作,增强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寿命和使用价值。具体为:
(1)各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人要认真参加培训,掌握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和使用方法。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投影仪开关遥控板、翻页激光笔和控制桌的钥匙由专人管理。
(2)上、下课投影仪开关由班级多媒体教学设备管理人负责。非上课时间投影仪、电脑不得开机,如两节课连续使用在课间不关机。如发现在非上课时间投影仪、电脑随意开机,一次处罚班级50元,班级可根据情况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3)教室内无人时,控制桌和教室必须关锁,如发现未关锁则一次处罚班级50元。
(4)学生严禁私自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如有违反,一次处罚50元。
4、未尽事宜,根据情况给与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