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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奖励办法
更新时间: 2010-4-20   来源:   点击数: 488

学生奖励办法

重医校〔2008〕39号

 

为贯彻和执行我国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引导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在学生中树立典型,学校决定对表现突出的学生、班级给予进行表彰奖励。为此,在原《学生奖励办法》的基础上经2008年6月14日校长办公会讨论修改,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庆市医科学校“三好学生”评选办法

1、“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文明礼貌,作风正派;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热爱劳动,爱护公物,积极参加学校及班级各项集体活动;学期操行分达到或超过90分。

(2)专业素质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态度端正,目的明确,成绩优良。各科成绩达到或超过85分。

(3)能力素质

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4)身心素质

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体育活动,每学期体育成绩达标;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有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和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

(5)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能参加评选。

2、评选和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评选工作每学期一次,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班主任在广泛听取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三好学生”名单,学生科和分管副校长审核,报学校批准。

(2)校“三好学生”评选数为在校学生数的6%左右。

(3)评选对象为全日制中等专业学生。

3、三好学生的奖励

(1)获“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学生,学校将给予一次性物资奖励,每人每次50元。

(3)“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记录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优先安排实习单位和推荐就业单位的依据。

二、重庆市医科学校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激发广大学生会干部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热情,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鼓励学生干部们积极投身到社会活动和集体活动中锻炼自己,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学校决定每学年对工作实绩突出,思想作风过硬,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干部进行表彰,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对象:在校学生会正式成员

2、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成绩各科不得低于75分,体育成绩必须达标;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3)热心学生会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师生服务,工作积极,有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成绩。

(4)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能参加评选。

3、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1)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干部总数的20%。评选工作每学期一次。

(2)评选办法:一学期评选一次,学生会推荐,报学生科和分管校长审查,由学校审批、公示。

4、优秀学生会干部的奖励

(1)获优秀学生会干部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被评为优秀学生会干部的学生会成员,学校将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每人每次50元。

(3)优秀学生会干部记录进入个人档案,作为优先安排实习单位和推荐就业单位的依据。

三、成绩优胜奖评选办法

1、评比条件:

(1)学期总成绩班级前三名。

(2)具有良好的健康意识,坚持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

(3)热爱专业,遵守校纪班规,行为习惯好,学期操行评定90分以上。

(4)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能参加评选。

2、评比范围与奖励:

(1)评比范围:在校全日制中专班

(2)奖励名额:每学期评一次,每班评选三名。

(3)获得“成绩优胜奖”称号,由学校发给奖状、奖金每人每次30元。

(4)“成绩优胜奖”记录进入学生档案,作为优先安排实习单位和推荐就业单位的依据。

四、优秀班集体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

(1)优秀班集体从班风、学风、纪律、卫生四个方面进行评选,基本分以100分计。

(2)全校全日制中专班参加评选。

(3)各班根据评选条件写出总结报告,经学生科审核,提出候选名单,报学校批准。

(4)每学期评选一次并进行表彰。名额为全日制中专班的30%。

2、评选条件:

(1)班风方面(基本分20分)

●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团结的班委,班风正,执行制度逗硬(查记录),无管理制度扣1分。

●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任务,缺一次活动扣2分。组织全校性活动效果好,一次奖5分。

●爱护公物:教室、寝室和其它公共场所财物完好无损,奖励3—5分。故意损坏每人每次扣2分。公物维修超标的班级扣8分。

●在全校性各种比赛中,获团体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个人获一等奖班级加2分,二等奖班级加1分,三等奖加班级0.5分;组织班级学生参加校外比赛获奖者,每人每次奖2分。

●校外受表彰或有其它突出贡献,团体每次加10分,个人每次加5分。

(2)学风方面(基本分30分)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学风正。否则扣2—5分。

●学习效果好,学期全班学生各科总评成绩在所评选层次内排列第一名加5分,排列第二名加4分,排列第三名加3分。体育达标获优秀班加10分。

●学期内无补考或补考人次少,补考每人次扣1分。

●二课堂参加率〈30%,扣5分;学生二课堂参加率≥60%,加5分。

(3)纪律方面(基本分30分)

●两操、早晚自习、上课集会等出勤率高,排列第一名加5分,排列第二名加4分,排列第三名加3分,排列第四名加2分,排列第五名加1分。

●模范遵守作息时间,旷课每人次扣1分,迟到或早退每人次扣0.2分。

●模范遵守校规校纪。班级成员如有违反纪律,受开除学籍处分,每人次扣该班6分;受勒令或劝其退学处分,每人次扣5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每人次扣4分;受记过处分,每人次扣3分;受警告处分,每人次扣2分;受通报批评,每人次扣1分。学期内无人违反校规校纪的班级加8分。

●班级成员出现违纪现象,班干部或班主任包庇隐瞒不上报,每次扣5—10分。

●采取起哄闹事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本制度的惯彻执取消其参评资格。

(4)体育、卫生方面(基本分20分)

●班级成员体育成绩全部及格。不及格,每人次扣1分。

●经常保持教室、寝室、公共区域清洁卫生,全年清洁检查评比结果排列第一名奖励5分;排列第二名奖励4分;排列第三每名奖励3分;排列第四名奖励2分;排列第五名奖励1分。排列最后3名的分别扣4、3、2分。

●全校性清洁卫生大检查每次基本分为5分,如果等分少于4.5分,则每次扣3分;如果等分少于4分,则每次扣5分。

(5)其它:

●全班按期完清报到注册手续奖20分。

●无盗窃、失盗安全事故奖15分。

●费用按时完清,第一名奖励5分;排列第二名奖励4分;排列第三名奖励3分;排列第四名奖励2分;排列第五名奖励1分。

有下列情况不能评选优秀班集体

(1)集体闹事;

(2)有安全事故(盗窃、失火);

(3)班上学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4)考试舞弊的学生班级。

3、奖励

(1)在学生大会上表彰。

(2)由学校发给奖状和班级一定的奖金,每次奖励班集体100元。

五、优秀班干部评选办法

1、优秀班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成绩各科不得低于75分,体育成绩必须达标;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操行分不得低于90分。

(3)担任班委干部3个月以上,全心全意为本班学生服务,工作积极,有主动性、创造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成绩。

(4)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能参加评选。

2、评选办法及评选比例:

(1)评选名额:在校普通中专班一个班一名。

(2)评选办法:一学期评选一次,班委推荐,学生科审查后由学校审批。

3、优秀班干部的奖励。

(1)获优秀班干部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被评为优秀班干部的,学校将给予一次性奖励,每人每次30元。

(3)优秀班干部记录进入学生档案,作为优先安排实习单位和推荐就业单位的依据。

六、文明寝室评选办法

1、文明寝室的评选条件

(1)清洁卫生好:每日坚持打扫宿舍走廊及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乱丢果皮、纸屑,不从窗口、楼上往下倒污水,室内用具、被盖折叠,摆放整齐,积极创造清洁舒适的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2)组织纪律好,遵守作息时间,晚上按时就寝,灭灯后不说话,不大声喧哗,听从室长安排,服从生活老师、值周教师、值周生的管理,不干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早上按时起床,早操出勤率高,不私自外出留宿或留宿客人等。

(3)团结互助好: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不打人、骂人,伸张正义,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共同维护寝室的团结和安全;文明风气好,不说粗话脏话,不看色情、凶杀、迷信的书刊,不在寝室酗酒、猜拳、赌博,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4)勤俭节约好:自觉爱护寝室的设备和学校的一切校产教具,不私自安装电灯和电气设备;在生活上朴素,厉行节约用粮、用电、用水。

2、检查办法:

(1)每周由值周教师、值周生和负责清洁卫生的干部进行检查评分;

(2)每周星期四大扫除后,由校值周老师、生活老师、学生会劳动生活部组织进行清洁卫生大检查;

(3)清洁卫生以100分制进行评分,其它各项情况均记值周登记薄,每天公布,每周总结评比,每月汇总将评比结果公布上墙;

3、评比办法:

(1)每月进行一次“文明寝室”评比,以寝室为单位进行提名,由学生会劳动生活部主持,各班班委和班主任审查通过后,于月底前报学生科综合每日、周检查情况,审核比准后备案;

(2)全校“文明寝室”评比,在各班每月评出“文明寝室”的基础上,每期开学时进行一次上期“文明寝室”的评比,由学生科,总务科(或医务室)、班主任、学生会、团委会酝酿提名,参考值周记录,评出上期全校男生“文明寝室”1-2个;女生“文明寝室”6-9个,全校每期拟评“文明寝室”9个,报学校批准备案;

4、奖惩办法:

(1)获得全校“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由学校发给奖状、奖金30元。

(2)在创造“文明寝室”活动中,各方面表现较差的应及时落实到人,提出批评教育,按有关规定进行适当处理。

七、优秀寝室室长评选办法

1、优秀寝室室长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拥护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成绩各科不得低于75分,体育成绩必须达标;工作积极、主动,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并能大胆创新,工作成绩突出。操行分不得低于90分。

(3)、担任寝室室长3个月以上,全心全意为本寝室学生服务,工作积极,有主动性、创造性和协作性,认真负责,公正无私,任劳任怨,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对本职工作完成好,并做出成绩。

(4)有违反校规校纪的不能参加评选。

2、评选办法:

(1)评选名额:在校寝室室长总数的10%。

(2)评选办法:每学期评选一次,学生会推荐,学生科审查后由学校审批。

3、优秀寝室室长的奖励。

1、获优秀寝室室长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

2、学校将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每人每次20元。

3、记录入学生档案,作为优先安排实习单位和推荐就业单位的依据。

八、学生奖学金发放办法及条件

根据有关规定,为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对学生实施奖学金制度。

1、奖励办法:

以全校学生的4%作为奖励对象,甲等占20%奖300元,乙等占30%奖260元,丙等占50%奖200元。评选工作每学期一次。

2、评选条件

(1)各班根据操行评比办法的德、智、体三方面来考核,按50%、40%、10%的比例算出成绩,按4%的比例上报,学生科和分管校长审核,报学校审批。

(2)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取消奖学金的评定资格。

①本期受到处分的;

②本期考试有不及格的;

③本期有旷课的;

④团员缓注册的。

(3)凡班内、班级间发生大的矛盾,影响校风校纪和正常教学秩序除给予当事人严肃处理外,取消该生评选奖学金的资格。

九、其他学生奖励

学生运动会、临时性的学生活动的奖励及其他学生奖励,由职能科室与分管副校长临时研究决定。

十、本文件从2008年9月1日开始执行(2008年春季学期同样实用)。本文件下发后綦卫校〔2007〕17号《关于执行班主任及学生管理制度》中的〈学生奖励办法〉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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